北京律师张海林长期工作于法律一线,从业法律顾问10余年,是北京市资深知名大律师,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咨询,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经典案例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海林律师
咨询电话:13911099303
邮 箱:bjzhlls@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617

买卖合同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客体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本文作者:买卖合同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8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客体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客体应当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如果是法人,则需法人的名称。必要时还可查看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执照;

2、合同标的: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需要说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数量等;如果是提供劳务,则要说明劳务的类型、劳务的标准;

3、价格:要注意货币单位;

4、履行期限:超过履行期限会导致违约,甚至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5、违约责任:一般约定违约金比例或损失赔偿办法;

6、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最好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7、法律适用问题:这牵涉到诉讼发生时将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的问题;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尤为重要。

其他条款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从这些内容来看,买卖合同的客体就是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以上就是北京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不明白,可以登录我们北京律师网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北京律师【张海林律师:13911099303】张海林律师网又名民商律师网是由张海林律师团队创建,致力于经济领域的法律事务,为个人及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民商律师网致力于经济领域的法律事务,为个人及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上一篇:民法典中怎么认定为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下一篇: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