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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

本文作者:买卖合同   本文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8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标的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非限制流通物;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则依照其规定。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以是现存物,也可以是将来物,如尚未建成的房屋、生长中的农作物等。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有体物,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哪些

买卖合同的内容需要以下这些: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

5、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

6、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介绍,总结下来该文章就是说了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以及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最后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想要了解其他的问题,请关注北京律师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北京律师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北京律师张海林律师系北京星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十届公司法与法律风险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深商事专职律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和香港之声特约律师,擅长商事诉讼与仲裁、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涉外诉讼等案件及公司法律顾问。张海林律师热线:139110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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